3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实施提高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等政策,激励企业创新,促进产业升级;决定将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进一步延至今年底;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
会议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相当于企业每投入100万元研发费用,可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200万元。实施这项政策,预计可在去年减税超过3600亿元基础上,今年再为企业新增减税800亿元。
近年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力度不断加大,有力促进了企业创新。但增加研发投入,仅仅依靠政府力量仍然不够。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就是通过税收调节作用,更多运用市场化、公平普惠激励政策,更好发挥企业创新主体的作用,撬动企业和全社会增加研发投入,以此激励企业创新,促进产业升级。这不是一项阶段性政策,而是一项制度性安排,目的是给市场主体一个稳定预期,增强企业加大长期研发投入的动力。
同时,会议决定,改革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清缴核算方式,允许企业自主选择按半年享受加计扣除优惠,上半年的研发费用由次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除改为当年10月份预缴时即可扣除,让企业尽早受惠。此外,要研究对科技研发服务企业、“双创”企业的税收支持政策。
小微企业支撑着就业的基本盘。小微活,就业就多,经济才活。当天会议还决定,在前期已将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工具延续实施至今年一季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延长实施期限到今年底。一是对2021年底前到期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由企业和银行自主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并继续对办理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的地方法人银行按规定给予激励,激励比例为贷款本金的1%。二是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发放小微信用贷款,继续按本金的40%提供优惠资金支持。